博采扬精力>青春都市>血族少女(高H合集) > 2 狼人凌夜(TX)
    “好久不见,蔓蔓。”祁逊刚离开两天,我就有幸得见了一位故人。真所谓是,塞翁失马焉知非福。

    ‘野有蔓草,零露漙兮。’出自诗经。露蔓,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。

    而此刻,正站在我眼前,打扮得花里胡哨,却自以为帅气无比的男人,叫做凌夜。他靠在一辆同样颜色花里胡哨的跑车旁边,露出八颗牙齿,笑嘻嘻的向我打招呼,引来了无数路人的侧目。

    凌夜是个狼人。和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属于血族不同,他可以完全笃定自己属于狼人一族。

    “确实是好久不见。”我撇了撇嘴,不客气的坐进了他的超跑副驾。

    “想知道我这几年,为什么没有出现吗?”凌夜一向是匹聒噪的狼。实际上,对于我们这种能活得足够长久的物种,几年也不过是和几个月,甚至几天,没有多大差别。

    “不想。”我摸了摸跑车的皮质内室,还有中间那枚看起来挺精致的表盘,漫不经心。

    “都是拜你那个血奴所赐!”凌夜却不准备岔开话题。

    “哪个血奴?”我只是在考虑,这辆车的价钱能够我买多少顿血喝,或者是足以‘买断’多少个血奴。并没有听出他语气里的控诉。

    至于血奴,我有过无数个。毕竟这五百年里,我需要用不断的‘进食’,来维系健康的体征。

    “这几年,除了那个祁逊之外,你还养了别的血奴吗?”凌夜听到我的反问,顿时有些炸毛。是的,炸毛。在我眼中,他属实和一匹狼狗,没有多大区别。

    我愣了愣,他的问话,戳痛了我的痛点。这七年来,我确实只养了祁逊这一个血奴。这个认知,不得不令我轻叹一声,再次深深反省,自己为何会混得如此的糟糕。

    凌夜似乎也冷静了下来,他脚踩油门,跑车拉风的飞驰而出。控诉的声音里依然带着几丝怒气,“他这些年,几乎派人将上海周边一千公里内的狼人,全都驱逐殆尽。就是为了不让我接近你。”

    我疑惑的蹙眉,转头看着凌夜阴沉的侧脸。我和凌夜认识了两百年,他从来不会对我说谎。

    “你们一群野狼,居然还打不过一个人类?”我撇了撇嘴,护短的说。

    没错,护短。血奴之于我,算得上我的私有物。虽然,我每次吸血,都会付钱给祁逊,但这也是我为了遵循现代社会的所谓人权,不得已而为之。而凌夜,不过勉强能算得上我的一位故友。

    “哼,就知道你傻。”凌夜白了我一眼,嘟囔了句。

    我则不打算继续接话,也不打算打探更多的关于祁逊的私事。是的,他是我的私有物,而我则很愿意给他保有个人隐私的权力。我都要为自己的圣母心感到骄傲了。

    当然了,本质上还是因为,血奴不过是为我提供新鲜动脉血的奴隶而已。只要奴隶足够听话,还会有哪个主人愿意浪费精力,去探寻奴隶的个人生活?

    凌夜也不再说话,只是加大了油门,惊险的闯过几个绿灯,飙车般超了数百辆汽车之后,一个华丽的甩尾,将车停在了一栋五星级宾馆的楼前。

    他火急火燎的跳下车,快步走到右侧,把我拦腰从座位里抱了出来。在走进酒店大堂之前,随手将车钥匙丢给了表情暧昧的门童。

    “至于这么猴急吗?”我撇撇嘴,任由这匹发情的野狼,大踏步的抱着我一路畅通无阻的走进电梯。耳朵贴着他砰砰砰有力跳动的胸口,好笑的问。

    “我忍了将近七年。”凌夜咬牙回答。叮的一声,电梯到达了顶层。我继续如同已经落入了狼口的小绵羊那般,毫不反抗的被他公主抱到总统套间。

    人脸识别的智能锁,刷的一声打开。凌夜大步抱着我,径直走进卧室,将我轻放在大床上的同时,已经欺身压了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