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采扬精力>历史穿越>农门团宠大佬五岁种田忙 > 第三十二章.钱玉花造谣生事
    送走了辛掌柜,外边天都黑了。

    一诺这个小胖子晚饭也吃了三碗,唐默怕他不消化不肯让他睡觉。

    领着他一圈一圈在院子里走动。

    唐默悠闲的走在院子里,忍不住跟一诺说道起来,“我给你做的荷包,你一定要带在身上,不仅可以防蚊虫还可以清神醒目。”

    “哦,是这个灰sE的布球吗?”一诺顺手把腰上的东西拎了起来,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嗯,这是我第一次做,经验少,以後慢慢会越来越好看的。”

    “姐姐,你是知道香囊其实是有个口子,可以打开的对吗?”

    “啊,口子我不会弄,Si口的也一样啊,不过就是一个防蚊虫的香包吗,活口Si口没有区别。”

    一诺:……可是你这个好像个布疙瘩,一点不美观啊!但是他不敢说。

    唐默继续说道:“我打算教你练武,你有喜欢的武器吗?”

    “练武?为什麽我要习武?”一诺有些奇怪,怎麽忽然要他练武了?

    “强身健T呗,其次打架起码不会吃亏,有了武器遇到危险还可以逃命。”

    一诺摆出一副天真的表情看着她,“我都听姐姐的,可是这些我也不懂姐姐说我练什麽武器好?”

    表情一派无邪的样子,心里却很是不以为意也就是鞭子和长剑呗,他不仅懂还练过一阵子,只是後来没有坚持下来,哥哥不舍得看他吃苦就停了他练武的课程。

    想到他同父同母的哥哥,一诺的眼里浮现出一种与他年龄完全不符合的Y狠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他们怎麽样了。

    唐默也在思索,让孩子练习什麽才好。

    她上辈子家里开武馆,对武器有很深的执念,不是一定要用它打打杀杀,只是单纯的喜欢,喜欢的不行。

    可是时代不同,在现代武器管制很严格,谁要拿把大刀上街溜达,轻则会以为你有毛病,重则会让警察叔叔直接带走弄不好她就进去了,所以她的武器是一把可以藏在腰间的软剑。

    不求高调就自己爽了就行。

    可要是教一诺练软剑的话,她只知道大概的工艺,这个时代能不能做出来都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实在不行,她琢磨琢磨给孩子做个弹弓吧……

    她弹弓玩的也挺好。

    唐默一边领着一诺溜达,一边思索孩子以後的练武路线,直到走了将近十圈才算放过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