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碗里,几坨深色肉块沉浮,汤面上却飘着一丝鲜血。
林妙妙瞳仁一张,扬手打翻了汤碗,歇厮底里的斥骂,将林珑儿撵了出去,林珑儿趁机又跟闻讯赶来的父母兄长哭述一阵儿,装绿茶。
林妙妙跪地受训,目光注视着地上的碎瓷片中,那一块块染血的肉,眼底没有泪水,只有重重腥红愤怒的魔火在疯狂搅动,澎湃。
黎夜看到在女子体内欢天喜地吸收着恨意的小魔灵,借势化出了五相,得意洋洋地朝他晃脑袋。
可恶!
不,这林家人当真可恶。
若她原来的家人便是如此,莫怪乎她前几十年与小妖们来往那么多,也从来没跟他提过想养一只宠物带在身边。
意识突然一转,变成了另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。
那是一座看起来年久失修的房子,破烂的矮墙断垣处,蹲着一个小姑娘的身影,看起来仅有五六岁大的样子。开始看不清她的样子,只有她低低的声音传来。
小姑娘站起身,双手托起一团灰黄色的东西。
“汪,汪汪嘤……”仔细看去,原是一只小土狗,出生大概才一个月不到,叫起来声音又细又弱,可怜极了。
“阿花,嘻嘻,我在野菜花地里发现你的,你就叫阿花啦!”
黎夜心神一震:原来这就是阿花。
他做了那么多世的牛马金鱼螺子,终于知道他这个阿花,原来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土狗。
小土狗萌萌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小主人,啥也不懂,本能已经认定了这个小姑娘是它生命里最重要的人。她呵护着它长大,它陪着她奔跑;她每日都来看它,它听到她的脚步声就会迎上去;他们的天地从小破屋,到田间地头,花树果园。欢声笑语里,纯稚的情谊茁壮成长,不知不觉已经不能没有彼此。
“阿花,等我读了书,有了真本事,就能赚大钱了。赚了大钱,我就接你住好屋子,再不用寄人篱下了,给你买最好的狗粮。花花,你一定要等我呀!”
小姑娘与小土狗头碰头,小土狗“汪汪”地叫着,眼睛里都是对小主人的纯纯信任。
在车站,小土狗追着汽车跑了很远很远,一直蹲在路边向着主人离开的方向,一天又一天,身形也渐渐消瘦。
而在学校里的妙妙常会跟同学炫耀,她有一只从小养到大的小狗,还夸耀说那是网上很火的柴犬,拥有世界上最暖心的笑容。
黎夜看了看那条大黄狗,仰起头的样子,像在笑,暖心他是没感觉到,就觉得傻。
可是他注意到了,小妙妙每次提起阿花时,眼里都有小星星,生机勃勃。
然而,阿花的结果早就注定了。
妙妙从发小那里得知了真想,冲回家里质问弟弟。
弟弟歪着小脸,满不在乎地嚷道,“一条土狗,有什么好稀罕的。我的来福可是有名的斗牛犬,在国际狗狗比美大赛上拿冠军的犬。你那算什么呀!卖了还能给我的来福做个狗狗美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