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庆、李忆秋、鲁萧,这三个家伙可谓是臭味相投,都是同样的贱,吴庆觉得要是把赵雄辉介绍给他们认识,大家应该也能相处的很好。

    他们三人昨天晚上聊天说到之前的一些事蹟的时候,那可真是相见恨晚,恨不得立刻就拜了把子。

    由於吴庆年龄最小,现在鲁萧和李忆秋都喊他为“庆老弟”,吴庆喊鲁萧为“萧哥”,却喊李忆秋为“忆秋姐姐”。

    为了此事,晚上的时候李忆秋可没少跟吴庆闹,但是吴庆Si活不改口,手上又有着李忆秋和鲁萧的黑照,李忆秋也没有办法,只能随他去了。

    经过一晚上的了解,吴庆跟李忆秋也熟悉了,这种小事也没必要隐瞒,如实跟李忆秋说了陈老师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什麽!?用手枪打一百米的步枪靶,还得打中靶心!?老陈这是在故意为难你吧?”

    吴庆摊了摊手,道:“那又能怎麽样呢,练呗。”

    李忆秋一把搂过吴庆的肩膀,悄悄的跟他说道:“我跟你说,庆老弟,我们要不先用步枪打,再用手枪随便开两枪做做样子,把考验蒙混过去。”

    听了李忆秋的话,吴庆摇了摇头,道:“行了,你别给我出馊主意了,我要开始S击练习了。”

    吴庆将手枪的保险打开,机械瞄具的缺口对准一百米的步枪靶,一枪一枪的朝着那个方向S击。

    有一个理论是这麽说的,一个完全没有天赋的人,打出了五万发子弹之後,也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枪手。

    吴庆有天赋,但是他缺乏训练,缺乏有效的刻意练习。

    现在也许用五十米有效S程的92手枪打不中一百米的步枪靶,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刻意练习之後,吴庆相信自己总能做到的。

    而且,时间不会太久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一个下午,吴庆都在靶场练习着S击。

    超凡学校的自由度b较高,管理并没有像军队里那样严格,况且这个任务是陈君临给吴庆下达的,吴庆要练S击,陈君临自然没有意见。

    一枪、两枪、三枪,吴庆的虎口因为开枪次数过多,血泡都被磨烂了。

    手枪打得烦了,就换步枪打找一百米的感觉,然後再打手枪。

    吴庆身边的弹壳都积攒了一地,得有几千发的样子。

    终於,在晚上的时候,吴庆用手枪S击的出的子弹,第一次上了一百米的步枪靶。

    “呼”

    吴庆长舒一口气,总算是能够上靶了。

    没有经历过大数量刻意练习的人是想像不到,在做一个动作很多次之後,人会有多疲惫,身T会有多难受。